医闹又来了,也许大家早已习惯。
医闹事件基本上每天都在不同的地方,医院,不同程度的上演。
但是今天,医院发生的这次医闹事件,却有着其不同之处。
一般的医闹事件,都是患者或家属对患者就诊、住院期间的诊疗有争议,进而引起纠纷、医闹事件,而这次医闹事件却是因为患者陪护人住院期间突发疾病,并最终死亡,医院。
目前当地政府部门已介入紧急处理,具体情况如下:
医院住院患者马汉杰陪护人
杨丹死亡医疗纠纷情况如下:
一、基本情况
杨丹,女,20岁,家住洛南县高耀镇兴龙村,系医院综合内科原住院患者马某某(男,69岁,杨丹外公)的陪护人。年12月15日10时左右,杨丹突感胸闷、胸痛,患者自诉既往有病毒性心肌炎病史,马某某的主管大夫立即给予吸氧、建立静脉通路,紧急为其办理了住院手续。县医院在无其他家属的情况下告知马某某杨丹病情,鉴于病情危重,多次与其母电话沟通尽快来院办理转院事项(其母在高耀家中,距县城较远)。急查心电图提示:窦性心动过速,次/分。心肌酶谱示:乳酸脱氢酶U/L。初步拟诊断:病毒性心肌炎、心律失常、心功能Ⅲ级。给予抗炎、营养心肌、对症、支持等紧急治疗,密切观察病情变化。其母于13:30医院,与其亲属反复商议后同意转院,15:30医院,救护医院后门口时,患者突然出现咯血,量约30ml左右,医院急诊科抢救无效死亡。患者家属于12月16医院住院楼前,并拉横幅、摆花圈、烧纸钱。
二、纠纷调处情况
患者家属于年12月16医院医务科反应情况并提出异议。县医院高度重视,及时安排专门人员进行调查处理,组织相关医护人员对患者病情及死亡原因进行分析讨论,医院无过错。县医院相关人员与患者家属面对面沟通交流,对家属所提异议进行耐心解释,并告知患者家属按照4部委关于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相关规定,在医疗纠纷责任未认定前,医疗机构不得赔钱息事,要依法依规通过以下途径予以解决:医院内部调解或到洛南县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;二是向市医学会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;三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,申请司法鉴定,以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。年12月16日患者家属共7人协商不同意尸检及鉴定,县医院启动了院内调解程序,经与患者家属协商调解,现场电话征得杨丹父亲杨爱军同意后,给予患者家属元家庭困难补偿,其家属代表马耀红签字签订了协议书,同意第二天将尸体拉回安葬。
随后家属反悔,于12月18日下午到县政府哭闹上访,县委领导接访,县信访局、公安局、卫计局、县医院、高耀镇相关人员参加。经征得患者家属杨爱军同意,由县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再次调解,并再三叮嘱杨爱军本人必须到调解现场。年12月19日14:30在洛南县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对此医疗纠纷进行调解,患方主要家属杨爱军未到场,县医调委要求主要家属到场或有授权委托书,患方代表极不配合,辱骂调委会人员,大闹医调委,调解失败。患方医院门诊大厅拉横幅、摆放花圈、烧纸闹事约1小时30分钟,县医院拨打报警,县公安局出警现场制止,并建议其按法律途径依法维权解决。
12月20日早,医院哭闹晕厥,县医院给予输液等治疗,其母到医生办公室继续哭闹,其父谩骂殴打当班医生,打砸医生办公室,致一名当班医生外伤性多处软组织损伤,公安出警以扰乱正常医疗秩序对患方家属杨爱军行政拘留7天。12月20医院再次进行院内调解,患方家属索要巨额赔偿未达成协议。12月21日下午在县信访局接访大厅就此纠纷召开联席会议。目前正积极按照医疗纠纷处理程序稳步推进。
洛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
年12月21日
来源:医法在线(版权归原作者所有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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